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(2月21日)舉行“‘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’的理念與實踐”新聞發布會,通報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踐行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”的經驗做法和突出成效,發布2023年檢察機關高質效履職辦案典型案例,并回答記者提問。
此次發布的9個典型案例,涵蓋了“四大檢察”職能:其中前四個案例是刑事檢察方面的,包括案例一、案例二均為檢察機關持續多年跟蹤監督的刑事案件,辦案檢察官通過查微析疑,不讓有罪者逍遙、不讓無辜者蒙冤;案例三是職務犯罪案件,強化監檢銜接協作,彰顯了檢察機關有貪必肅、有逃必追的鮮明態度;案例四是經濟犯罪案件,檢察官深挖關聯犯罪線索,構建完整證明體系,嚴懲上市公司違法犯罪。案例五是民事檢察案件,檢察機關通過全面審查證據材料,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,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。案例六是行政檢察案件,檢察機關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“小案”不“小辦”,堅持把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貫穿始終,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。案例七是公益訴訟檢察案件,檢察機關積極借助專業力量,加強技術性證據審查論證,有力維護社會公共利益。案例八是刑事申訴案件,辦案人員強化實質審查、補查證據,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案例九是涉知識產權犯罪案件,檢察機關加強偵檢協作,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,確保罪責刑相適應。
責任編輯:田豐